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兄姐 抚养弟妹的条件不包括哪些
兄姐 抚养弟妹的条件不包括哪些
弟、妹须为未成年人,即不满18周岁。如果弟、妹曾经成年,虽无独立生活能力,兄、姐亦无法定扶养义务。
2.
父母曾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这里包含了两种状况,一是父母均曾经死亡,没有了父母这一第一次第的抚养义务人。如果父母一方尚在且有抚养能力,仍应由尚在的父或母承当抚养义务。二是父母均尚在或一方尚在但没有抚养能力...
3.
兄、姐有负担能力。在前述两项条件具备时,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并不必然发生,只有这项条件也具备时,即兄、姐有负担能力时,才产生扶养弟、妹的义务
2、产生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虽缺乏劳动能力但并不短少经济来源,比方遭到他人经济上的捐助或自己有可供生活的积蓄的,则不产生弟、妹的扶养义务。同时,如果兄、姐虽短少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兄、姐可经过自己的劳动换取生活来源,在此状况下,弟、妹亦无扶养兄、姐的义务。
(2)兄、姐没有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或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没有扶养能力。比方兄、姐没有配偶、子女,或兄、姐的配偶、子女曾经死亡或配偶、子女没有扶养能力。如果兄、姐的配偶尚在或有子女且有扶养能力,应由这些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承当扶养义务。
(3)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这里包含两方面的要素,一是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这表明在弟、妹未成年时,父母曾经死亡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兄、姐对弟、妹的成长尽了扶养义务。按照权益义务对等准绳,弟、妹应承当兄、姐的扶养义务。二是弟、妹有负担能力。若无负担能力则不负扶养义务。
子女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不赡养父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103"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实践中也有子女无需赡养父母的情况,那么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此外,不少人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人们误以为可以不赡养父母,其实这些都是认知上的错误: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2、不能以父母因客观原因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5、父母再婚的,女,子,不能拒绝赡养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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