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儿女财产怎么分配,双方离婚了,有个孩子,应该怎么平衡关系
双方离婚了,有个孩子,应该怎么平衡关系
夫妻因感情不合而离婚,是两个人对自己的婚姻选择和放弃,对孩子来讲,父母的这种婚姻选择或放弃必然会造成孩子的心理伤害。所以,很多专家倡议青年夫妻在决定放弃婚姻的时候要慎重,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涉及婚生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
男女一旦恋爱并决定结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婚后的生育和子女的教育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不予考虑,就必然会产生离婚后子女教育的社会问题。
很多夫妻在婚姻解体之后,不能正确对待孩子问题是极端错误的。孩子没有过错,他自己不能选择父母,所以,父母一定要对孩子负责。婚姻可以离,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因此,离婚后男女任何一方都必须负起对离婚后的孩子教育问题。有些离婚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会把孩子作为自己的武器,禁止另一方探视孩子,但却要求另一方负责孩子的抚养费,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两难问题。因为,从法律上讲,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禁止另一方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也没有权利禁止孩子对父亲或母亲表达自己的情感。当离婚者禁止另一方行使亲子权利的时候,实际上在用刀子扎孩子的心,你伤害的不仅是前任,实际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这样做,实际上是降低自己在孩子心里原地位。
聪明的离婚者,应该在婚姻解体后与前任保持一种正常的人际关系,可以不做朋友,但可以无恨相处。这样做,自己的心理也不至于伤害,更重要的是让孩子获得一种平衡的情感环境。有些人在婚姻解体后,与前任立刻割断所有联系,甚至形同敌人,这种做法并不能获得任何利益,反而损失和伤害对自己是同样惨重的。过去军事上有一句话,“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其实说的就是伤害是双向的,单向的伤害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使在孩子幼小的时候,单亲父母可以割断孩子与生父或生母的联系,当孩子长大以后,他自然会去寻找自己的父爱或母爱,届时,当初的那种决绝,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所以,年轻的朋友们,离婚了,不能割断孩子与另一方父或母的感情,用孩子作感情的武器是最愚蠢的。
我是上门女婿,老婆现在要和我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合适
上门女婿走到要被老婆离婚,其中必有许多曲折和无奈的波折,双方应该各自冷静扪心自问地为自己的孩子想一想,如果不是真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手下留情,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让孩子能够快快乐乐幸福地成长。
在如果非要离婚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孩子是共有的,可以争取抚养权,如果你们夫妻有共有财产,当然可以平分,只是夫妻一场,看谁错事多,双方多商量,孩子是无辜的,双方应心平气和地好好解决,解决不了该上法院上法院,该净身出户净身出户。
你提问情节没讲清楚叫我们怎样评?估计你没理把事情不敢公开,我想你既然不愿意再当上门女婿了,那么孩子和财产你全部留给女方吧,因为你考虑事情不周到,孩子血脉永远是你的,是你留下种,你还争什么?看来你没人性,同自己亲生孩子还要争,丢脸丢尽了,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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