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生子女离婚后抚养,妻子去世,婚内儿子鉴定非亲生,我是必须继续抚养吗?能否索赔
妻子去世,婚内儿子鉴定非亲生,我是必须继续抚养吗?能否索赔
知道孩子生父吗?
妻子去世,鉴定儿子非亲生,不知孩子多大?看来是末成年人。
你知道孩子生父吗?
如果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在哪里?你对未成年的孩子必须养。你可能说,本来不是我的孩子,还得让我养,这不是欺负人吗?
你自己应该反省一下,妻子活着时候为什么放松了警惕,妻子生了别人的孩子你还不知道。早对孩子作亲子鉴定,早知道孩子不是你的,养不养的问题早解决了。
妻子死了,孩子小,知道不是你的,你不养谁养?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岐视。法律上有规定,你得养。
2.孩子小是未成年人,你不知道他的生父是谁,你不养,把他饿死,冻死,对他危害,虐待,你犯虐待家庭成员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条,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既然养,就要尽到父亲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因不是你的孩子不愿养,那你设法找他生父。知道他生父是谁,在那。你向孩子生父提出让他养,他拒绝养,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你怎么办?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的规定,你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否认亲子关系,来确认孩子与他生父的亲子关系。
在否认孩子亲子关系的同时,你有权请求孩子生父承担你妻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生育费,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治病的医疗费,上幼儿园或上学的教育费,雇保姆的看护费等费用,以及他是第三者插足你的家庭给你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从法律上讲,儿子不是你亲生的,你没有监护权,在没有找到他的父亲前应该将孩子交给你妻子的父母,否则你就违法了,要想继续抚养,必须到民政办理收养手续。关于赔偿问题,肯定可以提出,只能从你们共同产财中获得,多余的你还要给她的继承人。
抚养多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法院对欺诈性抚养如何判决
1.要求判决离婚。夫妻相互忠诚,是婚姻存续期间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忠诚义务,不仅包括不出轨,也应该包括不欺诈,相互诚信。因此,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2.要求判决解除父子(父女)关系。可以选择维系父子(父女)关系,这意味着谅解;也可以选择解除关系,从此一刀两断,不再有任何法律上的瓜葛。
3.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包括精神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所有已支出花费,以及精神赔偿。北京曾有这样的案例,法院判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可见,法院是支持判赔的。
抚养了多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对方显然是有严重过错的。
这种情况,如果证据确凿,当事人应当主张以下几项权利:
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孩子抚养费。
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方少分或不分。
这些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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