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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协议书还有用吗,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3月01日 10:52 30 kk
  1.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2. 离婚证被撕了,再婚只拿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3. 离婚了一定要按离婚协议上面的内容执行吗?有何依据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果一方反悔,且有充分理由,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讼诉。  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进行审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果一方反悔,且有充分理由,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讼诉。  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进行审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证被撕了,再婚只拿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1.只有离婚协议书 没有离婚证 法律上不算是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可以再婚。

离婚后协议书还有用吗,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离婚了一定要按离婚协议上面的内容执行吗?有何依据

不一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协议进行履行,如果单方违反协议约定,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要求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1)对离婚方面,自双方取得离婚证时,夫妻已经关系解除。

2)对子女抚养方面,即便协议有约定,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的,可以变更,比如如下四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3)财产处理等也并不一定,比如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而在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比如双方协议约定中无权处分了第三人的财产(如父母的),如协议中存在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情况(比如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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