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你觉得有必要设定离婚冷静期吗
你觉得有必要设定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首创提出,目前国际上它也是降低离婚率通行采用的办法,比如加拿大婚姻破裂,须要分居达一年 ; 英国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 ; 美国须要经过6个月等候期 ; 韩国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我国自去年底以来,离婚冷静期成为了民众的热议词,热议的背后,无非是折射出以法律的形式,提高离婚成本,即时间成本和难度成本,让夫妻双方经过冷静思考,合情合理对待和处理婚姻。例如四川安岳地区2008年,试行登记离婚冷静期5个月,效果可谓十分惊人,夫妻冷静过后有九成没有离婚而合好。不难看出,在尘世喧嚣繁华的当今,冷静期的设立,降低了婚姻中的随意化、浮躁化、冲动化、草率化和简单化。同时不可否认,离婚冷静期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家暴者而言,冷静期不冷静,弱势一方往往受到伤害的次数会更多,时间会更长。所以冷静期的设定,值得深究,认真对待。
我感觉可以,结婚能够走到一起而且双方都自愿,说明两个人都已经做好准备相守一生的,也不排除为了赚婚礼钱的人,既然想相守一生,生活本来充满坎坎坷坷,有时候一句话,有时候一件事,让双方变的冲动和失去理智,最终走上离婚的结局,很大一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说离就离,结果真离了,可以整个冷静期,让他们互相理解与思考,也许以后会更好。个人观点
民法典规定,离婚要留30天的冷静期,大家觉得有此必要吗
冷静期能挽回婚姻吗?
新通过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內,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原本协议离婚一般当天就可以完成离婚手续。《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变难了:30內,任何一方都能撤回申请,30后两人只要一方不到场,还是不能离婚。
民政部数据表明,2019年我国结婚的近950万对,离婚的415万对。离婚率逐年攀升,其中一些不乏是冲动、轻率离婚。民法典创设的离婚冷静期,让离婚更加慎重一些。
虽然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冲动型离婚多了一个缓冲,让双方多多思考这段婚姻是不是真的走不下去了?是不是退一步还是能挽回的?
我觉得离婚冷静期会让结婚更慎重。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我认为“离婚冷静期”在原婚姻法中是没有规定的,此条规定的出台,核心是想解决当下离婚率逐年递增的问题,防止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离婚,但如果真要想从根儿上解决离婚率的问题,我建议不如将“离婚冷静期”更改为“结婚冷静期”。因为真要谈到头脑发热就作出决定,结婚的决定更多来自于冲动。当下社会,闪婚越来越多,很多人选择结婚时,可能对婚后的生活没有一个客观的预期,以及两个原生家庭如何共处,建议的“结婚冷静期”更像是一种婚前教育,很多人在婚前甚至婚后,都不清楚婚姻到底是什么,在教育体系中也没有此类教育,大部分人只能根据自己父辈的经验去摸索,当经验不能解决当下问题时,矛盾日积月累,无法调和之时,很多人就会选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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