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房贷怎么分,如果婚后拿钱把另一方的房贷还上,以后离婚了怎么算
如果婚后拿钱把另一方的房贷还上,以后离婚了怎么算
这个要看有协议还是没协议,协议是书面协议,口头不算。有录音录像的法律效力低,也不算。
根据你问题,估计你是想问最坏情况下如何如何是吧。
我简单说一下
1.如果你的资金没有任何合规的走账记录,看不到资金来往。。。诸如直接给的现金。。。那这钱离婚的时候基本就是白送了。
法律认可的走账记录,要求说得清来源说得清去向,如果没有而且对方一口咬定没收到,那你这钱是打水漂了。
2.有资金流水方向后,对方主张赠予。这样你也是无话可说的。走法律流程最好的结果就是本金回来附带一点利息【基准利率浮动一点】亏损一些相关费用。
方法是你主张借出,这个钱是借给她的,而且还要说明这个钱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
3.有合规协议的话,按协议办就行。但真能签协议,估计你也不会这么问了。
综上所述,最好结果是有相关协议这样所有利益【包括房产增值部分】都能得到保护。最差结果。。就是呵呵了
注:回答的比较随意,法律相关名词以大家能看懂为主而非严谨,有问题可以随时问,以上。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房贷归属如何判决
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一起还贷了,产权均分。如果只是一方还贷,另一方没有,但把自己的收入用来家庭支出,那他她也有部分收益,只是不是均分。这个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如果还了一部分房贷,双方就离婚了,那么房子最后归属到谁的名下,余下的房贷就由谁来还,这部分权利只能由那个继续还贷的人所有。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无论房产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购买房产所欠的贷款,无论是由谁向银行所贷,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来归还。那么,离婚后房贷如何判决?
一般的处理原则是这样的:首先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然后用市场价值减去尚欠的房贷,余下的价值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各占50%,一方主张要房产的,则取得房产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以后房贷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
例如:房产市场评估价为160万,尚欠银行贷款40万,则160万-40万=120万,房产的余值是120万,离婚时夫妻各分得的份额为60万,如果男方要房,则要给女方60万元,以后由男方继续还房贷;如果女方要房,则要给男方60万元,以后由女方继续还房贷。
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则拿房产去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在归还银行贷款后予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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