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第二次,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一定判离吗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3月24日 02:55 16
kk
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一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都有这样一个误解: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决准予离婚;
但在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以起诉次数为依据,而是看是否出现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也不一定判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诉求合理(例如:长期家暴,有第三者插入,不给家庭开支等)可能得离,但是如果诉求要求过高(例如:让对方净身出户,不给对方探视孩子等)或者要求不合理(要求赔偿过多)那么也就不能判离婚。
2021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是等半年还是一年
2021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既可以等半年,也可以等一年。
按照民诉法规定,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
按照民法典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起诉离婚的,准予离婚。
所以,你可以选择六个月起诉,也可以选择一年,但六个月内再起诉,不一定会判离婚。
标签: 离婚后起诉对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