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工作20年辞退赔偿标准
工作20年辞退赔偿标准
工作二十年被辞退能得哪些赔偿
《劳动法》辞退赔偿—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工作二十年没买社保离职了可以索赔吗
劳动者工作十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社保,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社保的费用补偿。
参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20年被辞退后的赔偿标准为:20乘以上年度全省平均月工资标准,有的省(市)按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辞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职工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每在本企业每工作一年按上年度全省(或本企业)一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劳动法辞退赔偿工龄二十年应赔偿多少
辞退工龄二十年的应赔偿按照工龄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偷偷车触电身亡,亲属要求赔偿20万元,此时车主有赔偿责任吗
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刘先生说,他住的是老旧小区,业主电动车乱停的情况比较严重,大家都是这样充电的,之所以发生触电,是因为下大雨,电瓶漏电把小偷电死了,这是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大家不要抬杠了。
这个问题回答完又会招来一片骂声,大多数人对法律一知半解,或者就是法盲,他总是用自己的思维去看待问题,大家记住只要造成人员伤亡就得赔偿,责任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人死了,你就有义务赔偿,咱们的法律还是很人性化的。
前几天相信大家都看了,一个小伙子求婚不成,跳河自杀,小女孩被拘留五天罚款500元,最后赔偿男孩8万多元,大家一片骂声,已经结案了,很多人上来就和我争执,有的说以后我找对象如果她不同意我也跳河,去吧,只要溺水肯定能赔你钱,大家有点脑子行吗?案件已经结案了,钱也赔了,还是持怀疑态度,你没有眼吗?还是不识字,这就是案例。
小偷居然可恶,但罪不该死,小偷是电死的 ,你属于私拉乱扯,你给电动车充电应该找一个安全不易触摸到的地方,你本身充电的场所就有问题,你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充电,这就是安全隐患,小偷虽然是盗窃,但是因为你的不安全因素造成死亡所以你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你所承担的责任是20%,因为小偷属于私闯民宅,有过错。
很多人不理解,小偷偷我的东西死了和我什么关系,绝对有关系,因为你提供的场所不够安全,你也有过错,如果你停在房间里面,插到墙上充电相对你的责任会小很多,关键是小偷死了,按情理上说你也应该给予点补偿,怎么的法律还有一个公平原则,就是对方无过错造成人身伤害的也应该给予点赔偿,毕竟对方死人了。
人家人都死了,不应该给予点赔偿吗?于情于理都不为过,即使按法律审判最后也会赔偿,这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补偿一下他们的伤害,小偷纵然可恶,但也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重电受伤肯定不会补偿,关键是死亡了,所以补偿是应该的,希望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谢谢
标签: 赔偿辞退女方怎么赔偿 辞退女职工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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