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协议书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照片
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你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拿证明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协议,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一、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提交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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