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4月27日 13:05 9
kk
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期待未来
情透纸背写相思,
爱寄远方你自知;
何时见面诉心事,
牵手漫步看天日。
提问: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过了国法裁了离婚证书,就不存在夫妻关系,可以称前(男女)友关系,更谈不上配偶,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以脱离了。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以分割双方财产,各自只有各人的财产,其对方财产无任何人感去干涉,否则就是触犯离婚后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一旦离婚了,通过了法律责任,不问男女,只要一方死亡,对方无权干涉财产继承权。男方死亡后,财产应由儿女继承,父母有权保护保管,孩子们年幼时,父母有权安排为子女的生活费用开支;如果没有子女,财产应交父母处理为老来生活费用开支;实在无父母和儿女者,所有的财产再由至亲人来管理继承;如果前几者人都没有,可以通过离婚的夫妻来管理,如果可以一个至亲人在,妻子都无权干涉。
一般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后,所有的财产以分割,何谈还有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配偶(应以另一方或男方、女方称之,而不应该称为配偶)死亡,死亡者父母及其(死者)子女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而离婚的另一方(活着的)则没有对(已离婚)死者的财产继承权,因此其与死者父母之间不存在“争夺”的概念,如果离婚后双方尚未及时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活着的另一方应配合完成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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