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后的补充协议,离婚后有一方赖在家里不走怎么办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04日 23:03 3
kk
离婚后有一方赖在家里不走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你的房屋产权不存在共有(为你一方所有的),对方没有权利再赖着不走人。无论是从情理、法理、或一般社会公序而言,对方的行为都是不当的。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给方好好谈一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其搬出,这样对他对你都是明智而友情的选择。二、可以以其干扰你的正常生活,造成你的安全感受到威胁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劝离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如果是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搬离你的住所。
赖在家里不走,无非是另一方太过于迁就或者过于弱势,原因可能是复杂的,旧情,孩子或暂时无处可去,还有其他等,都是原因。但既然已经离了,再无复婚的可能,做为离婚双方都应该理智一点,各过各的日子,最好不要过多打扰对方生活!除了孩子,对于离婚双方其实与陌生人无异!
离婚时岳父母补签了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诉讼期间的父母跟自己签订的赠与合同(补签)应该是无效的。
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女方的利益的行为,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标签: 一方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婚后财产分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