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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样强制执行,离婚不给抚养费,除了每年强制执行外,还有什么办法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21日 13:13 3 kk
  1. 离婚不给抚养费,除了每年强制执行外,还有什么办法
  2.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离婚不给抚养费,除了每年强制执行外,还有什么办法

1.离婚不给抚养费,除了每年强制执行外。还能有什么好的办法。根据以上你说的情况从现象上看对方是耍无赖不想给抚养费,每年都要通过强制执行才给,这种情况是不常见的。

2.夫妻离婚原因很多,即然离婚了,留下的子女又未成年需要有夫妻双方来抚养孩子成长,这就要付孩子上学生活的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应当应分的。

3.用各种理由不及时给抚养费的做法丧尽天良,令人气愤,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动揭他的财产和银行存款,迫使他出抚养费。这是唯一的办法!

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可以告他前妻!”

离婚协议怎样强制执行,离婚不给抚养费,除了每年强制执行外,还有什么办法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起诉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法院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赌博丶嫖娼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起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从程序上看,再起诉借款人前妻是可以的,但起诉前最好能分析一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以供参考: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标签: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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