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离婚怎么分,婚后父母盖的自建房离婚了怎么分
婚后父母盖的自建房离婚了怎么分
问题多少有些歧义,望下次能详细说一下
其实这个问题简单,可是问题的确让人不能理解,到底是你离婚还是父母离婚,这个点没说清楚,这就给回答这个问题创造了不小可能性。
我们按照一下逻辑来处理:
一、父母婚后他们自己的自建房然后父母提出双方要离婚
这个情况很简单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规定下的分割就行了,没有太大争议情况下,处理好细节纠纷即可。
二、你结婚后住的是父母的自建房,然后离婚你的媳妇要求分割这个房子
在比种情况下,因为自建房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仅仅享有合法的继承权,无任何分割的权利。
这就是以上问题的解读方案,希望我提供的答案对您有一点点帮助
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题主所说的房产,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虽然房产证登记的只有一个人,但是由于购买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夫妻一人处分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2.由于夫妻共同共有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权利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或者双方名义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对涉及夫妻双方重大权益房产事项处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3.北京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该转让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
故而:
如果买房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买房人基于善意取得。
因房屋已经过户,购买者有合理理由不知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购买者属于善意第三人,那么购买者应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排除善意取得的情况下,房屋即使出卖,未取得夫妻另一方同意,也有被追回的危险。
相关资料: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说实话,离婚的应该两个人都有问题。既然离婚了,你还有房产,说明你当时并没有净身出户。每个人在表达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我建议你站在你前妻的角度来想一想这个事件,再想一想你自己。为什么事情会走到这一步,难道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标签: 离婚后贷款房怎么分割 离婚有房贷怎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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