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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起诉对方不愿意离法院怎么判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6月18日 09:25 4 kk
  1. 一方起诉对方不愿意离法院怎么判
  2.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方起诉对方不愿意离法院怎么判

离婚 不一定都是双方都愿意 。有很多是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愿离婚的 。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 有一个重要的原则 ,就是达到感情确已破裂 ,无和好可能的准予离婚 。

人民法院 接受了当事人的离婚案件以后, 会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 ,按照实际情况 甄别双方的感情是不是确己破裂 。

如果双方还有感情,没有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 法院会调节他们和好,当庭合好 不了的,也不会判决他们离婚 ,让他们有冷静的时候, 再自行处理 。

如果 法院 经过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没有和好可能的 ,就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再者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不成,那么就可以通过身上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被起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持续一年,长期稳定居住的住所。

起诉时需要带起诉状一份及副本一份。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有孩子还要带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的复印件。

为了能够胜诉,应当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主要包括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关于抚养权的证据,抚养费的证据。家庭财产相关资料。

如果涉及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也要准备相关证据。

1、选择受理法院

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做起诉前的准备

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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