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后,在诉讼离婚中调解和解后相当于撤诉吗
在诉讼离婚中调解和解后相当于撤诉吗
是的,调解之前,原告要撤诉的,这时法院根据双方的要求起草调解协议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我起诉老婆离婚,被律师调解和好,事后老婆说这个坎过不去,该怎么解决啊
从这个问题中,我猜测出几个问题:
一、当初你起诉老婆离婚,只是怀疑
不管你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起诉老婆离婚,都只是怀疑,否则也就不会被律师调解和好。
但是,你的怀疑无疑给老婆造成了心理阴影,人家平白无故被冤枉了,所以她会说:“这个坎过不去”。
二、当初你起诉老婆离婚,是因为自己的小心眼
事实上,有很多男人也很是小心眼的,恐怕你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事后,你发现了自己的不对,所以接受了律师的调解。但是对你老婆来说,却是一种伤害。所以,才让她感觉到“这个坎过不去”。
不过,既然当初律师已经调解和好,说明你们的感情还在,而且你也一定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同时,我相信,你老婆也绝对不是毫无过错,只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大而已。
那么,这就好处理了,你作为一个大男人,应该主动的坦诚承认自己的过错,求得老婆的原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你能诚恳地认错,并给予对方一定的弥补,过去这个坎并不是很难。否则的话,当初你们也就不会接受律师的调解了。
所以,为了以后的和谐,去勇敢地承认错误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况且,认识自己的错误,又不丢人,关键的还能让老婆过去这个“坎”,心无芥蒂之后,“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何乐而不为?
提问有些自相矛盾。
既然是你起诉离婚,被律师调解和好,这种结果应该更符合你老婆的诉求,怎么反而是你老婆过不去那道坎呢?
你提出离婚,按逻辑推理应该是你老婆的过错,倒反而是你接受了调解还觉得心安理得,有些费解。
离婚原因有很多种,但有些原因会造成根深蒂固的裂痕,很难癒合。
比如婚内出轨,不管问题出在哪一方,都会给对方造成深度伤害,就算通过调解暂时和好,但这是一个最容易复发的创伤,一遇磨擦就会爆发。
婚姻最重要的结构就是时间,如果你的婚姻年轮超过二十年,就算闹离婚和好的概率也很高,哪怕婚内出轨被原谅的机率也很高,毕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
如果是十年以内甚至更短的婚姻,已经闹到起诉离婚的地步,不如离了算了,双方都还有机会创造新的生活,这种状况如果通过调解和好,再闹离婚的概率很高,年龄越来越大,对双方都不好。
俗话说:能毁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我的话可能不中听,但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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