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的首付离婚怎么分,婚前女方一方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婚后离婚了该怎么分
婚前女方一方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婚后离婚了该怎么分
谢邀请。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尽量争取调解(诉讼离婚也必须有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只要男方承认是女方付的首付,即使是最后判决,法官也会将原首付剝离后再平分,如果男方不承认,女方又拿不出可靠证据,那就只能平分了。对于房产有特别规定,房产证是唯一合法证明。
对于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该怎么处理。因此,我们只能依靠类似情况进行推导,弄清楚法律的基本原理,来获得解决具体的思路和方法。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即谁付出,谁收益,那么,我们来看看问题中的情况怎么解决。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法律上有些规定是怎么具体体现公平原则的。比如,有些时候,房屋由一方婚前购买,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付款方。而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话,那么,通常法院会判决房屋产权归首付款支付方,尚未还清的贷款,归首付款支付方的个人债务。同时,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将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和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补偿给另一方。
此时,因为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名下,所以,房屋产权就被认定为首付款方的。虽然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离婚时可以协商,但是,此种情况,另一方并不当然获得产权。协商只是一个机会,并非带有强制性。而为何给另一方机会,也在于另一方参与还贷,否则,连这个机会都没有。这是此种情况下,一种公平的表达。
其次,问题中,首付款方支付首付款后,将房屋产权落在两个人名下,那么,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登记生效的规定,我们可以认为首付款方是同意由两个人来享有房屋产权的。另外,如果是两人共享产权,那么,大概率情况是,两个人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对房屋享有产权,则是合法的。只不过,根据公平原则。我觉得支付首付款一方,在产权份额上,比另一方多一些,将首付款占总房价的比例扣除,之后,由双方共享,没有特殊约定时,双方平分。这应该是比较公平的解决方式。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还是可以适用的,协助解决纷繁复杂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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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然由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由父母还贷,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
首先,先看这2个情况:
第一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属于父母的财产,其他人是无法分割的。
第二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帮忙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会被怎样分割呢?
其实,对于父母付了首付的部分,争议是不大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争议比较大的是,婚后父母帮忙还贷的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的主贷人是子女,还款只能由子女的银行账户扣划,父母帮忙还贷的,直接将现金给子女的,或者转款至子女名下,那这种情况下,属于赠与,既然是赠与,如果没有提前明示的,相当于赠与给小两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提前写好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这样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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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题主恰恰有个最重要的因素未提及:登记情况。这是决定后续如何分配的关键因素。
这里分成三种情况:
- 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不会涉及到子女离婚而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涉及到离婚,房产不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是否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涉及到离婚的话,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
第一种情况这里不谈——本身房子跟题主就没关系。重点就后两种情况说明一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没什么争议——房产属于个人,与配偶无关。如果面临婚变,房产本身不分割。
但是,贷款是否分割,就要区分情况了。
题主提到:“由父母还贷”。字面理解就是:还贷的钱,也是父母给出的。既然钱也是父母出的,怎么还会面临分割?——关键要看,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从贷款人角度,不会是父母,只能是房产登记人。所以,正常的方式应当是:父母把钱给到孩子,孩子每个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问题就来了——父母是怎么把钱给孩子的?
无问题的做法是:
- 孩子还贷的账户是个专用账户,最好不要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 父母将钱打到这个专用账户上、并且注明是用于孩子偿还房贷。
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贷款的来源、用途非常清楚,挑不出什么毛病。
容易产生麻烦的地方在于:父母给钱是一笔“糊涂账”,跟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卡)混起来,而且父母打钱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指向性说明。这时候万一闹起离婚,就会存在争议的可能:
- 这笔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因为没有说明这笔钱用途)
- 这笔钱没用来偿还贷款,用到别处了(与婚后财产混同)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如果当初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父母赠与给了另一方。
只不过在面临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的时候,更加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而已。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结婚,会对个人购房加不加对方名字产生纠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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