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补充协议如何备案,比如说到民政局、公证处、法院,加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应
- 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如何?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补充协议如何备案,比如说到民政局、公证处、法院,加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应
公证处不会办理,因为你们在民政局存档的只有前一份,而补充协议民政局应该不会让你们存档,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后面的离婚协议就不管了,只会存档你们离婚时的那一份。
后一份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但并不足以让公证处给你们办理公证,如果你们起诉到法院则可以做为有效力的证据,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如何?是否可以反悔
只要你们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补充协议》应为合法有效的。对于合法有效的协议,你享有相应的权利,当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你拒绝履行,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你想反悔的相关条款,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变更,当然对方有权利拒绝变更。
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如何?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是在办理离婚豋记时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内容就是三件事。一是双方同意离婚。二是小孩如何抚养。三是财产如何分割(包括不损害家庭债务之债权人权益的债务处理方案)。
本人以为,离婚后再签的协议不能称之为补充协议。相对于是否离婚是不能再签订什么协议的。相对于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应当称之为变更协议。相对于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时已经分割完毕。如果双方在财产上又有什么新关联而达成什么协议,这样的协议应该称之间新协议而不是补充协议。
如果双方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变更协议,如果没有附加条件,该协议在双方签字时生效,不能反悔。
如果双方又达成什么协议,就如同社会上民事主体达成民事协议一样,如果没有附加条件,协议在双方签字时生效,不能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