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怎么分配,最近在闹离婚!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个人所有,可以把女方赶出吗
最近在闹离婚!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个人所有,可以把女方赶出吗
谢谢邀请;不知道现在的人是怎么想的,婚姻好像是自由市场,想来就来,想去就去,简直成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市场。一句话不和,就翻脸不认人,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特别是作为夫妻,有不少的人只要闹翻了,全不念往日的恩爱,做不了夫妻,就会变成仇人,恨不得把对方置于死地。
就如提问题的这位楼主,作为一个大男人,心胸就应该敞亮大度,和妻子闹矛盾提出离婚,婚还没离,就想把妻子赶出去,未免就会招人嘲笑了,这种问题也问得出,你到底还是不是个男人。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法律保护。虽然法律认可家庭财产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的。离婚时,对方抢不去。
但是你别忘了,现在婚姻还存在,你们还没有真正的离婚,说明在经济利益上还没有撇清一切关系,房产虽然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标明你对它有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法律却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姻的框架下,配偶对你婚前的房产却有使用权,依法是受到保护的。除非你们已经解除了婚姻,你才有权利把她从这个房屋赶出去。
没必要,法律上也未必会支持。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作为房产所有权人,享有房产处分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从财产的归属及财产的处分上来看,作为产权人,似乎是享有这样的权利。
但是,这个不能仅仅根据财产进行权利义务界定,这里面涉及人身关系。
毕竟双方还未离婚,存在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方没有住所可居住,作为配偶是有相应的扶助义务。
更重要的一点,在婚姻存续期间便要把女方赶出,这与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相悖。根据《民法总则》及《合同法》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这个是我们社会的家庭理念,是社会历来的传统,是社会的习俗,双方也才有可能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权利义务。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便要求赶女方,个人觉得有悖社会的公序良俗,法院对此也不应当支持。
如果婚前把资金转到男方妈妈的股票账户,然后挣了100万,离婚后女方能够分一半吗
应该是不行的,因为你和你的老公属于一个个体,而你老公的妈妈和你老公的父亲算另一个个体!你把资金转到了男方母亲的账户里,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赠与或者交易,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或者非常有利的证据指向这是代替炒股,或者代替理财投资的话,你是很难拿到这个盈利的100万的,更别说一人一半了!因为这不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婚前财产,而是属于你老公妈妈和你老公爸爸的财产!!
举个例子,你给你朋友2元钱,买了一张彩票,然后你朋友中了500万,你觉得你有希望拿到500万的一半吗??其实这个朋友的位置就等同于你老公妈妈的位置,已经是不属于你的财产范围了!
如果您认同我的观点,⭐请加我的关注并点赞⭐。谢谢您们的支持!
还没结婚就想着怎么防老婆,我觉得还是别结了,有这种心态,估计婚后日子也不太平。如果真的是考虑婚前财产,大可以双方约定一起去做婚前财产公正,女方的婚前同样也属于她自己,这样才公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