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女怎么抚养,离异,俩孩子分别由双方抚养,因为离的近,常让孩子往来合适吗?怎么对小孩比较好
离异,俩孩子分别由双方抚养,因为离的近,常让孩子往来合适吗?怎么对小孩比较好
离异了两个孩子,夫妻每人持一个孩子抚养权,家离开得近孩子是兄弟姐妹,互相一起来往很正常,因为他/她们是你们婚内亲生儿女,是无辜受害者,难道你们离婚了,也不让你们所亲生同胞来往吗?岂有此理。你们当父母的问别人该怎么做比较好,我建议你们问一下自己就行。
谢邀请,
父母离异,孩子无罪却偏偏要受罪!为了孩子着想,最好不要轻易把关系搞得鸡犬不宁,形同陌路!
大人如何无所谓,但是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不要给其带来太大的创伤和打击!更不该再去雪上加霜啊!
本来孩子从小应该是天真烂漫,天真活泼和其天真无邪的好时期。可是由父母离异,给孩子的人生带来了不幸和阴影,使他们不但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且不是缺爹就是少娘!使他们措手不及啊!不知道自己该归何处,该归何人!更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一切又该如何。是祸是福都还是个未知数呢!
我认为,离婚后,不管距离远近,让孩子们常来常往是必须的,不能干涉孩子看望父母和父母看望自己亲生骨肉的权利!从人道主义讲,任何人都不应该那样去做的。
做为养父母,应该对先方孩子好一些吧,尽管不是自己亲生的,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了。倘若你的孩子处在当下,你又将如何呢?拿人心比自心,设身处地 为孩子们着想吧!因为孩子们是无辜的,也是不幸的!是值得同情和怜悯的!
你怎么看待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
刚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第四十八条亦明确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论从法律立法思想还是社会伦理道德,都应该从子女最根本的利益出发去考虑父母离婚后由谁来抚养的问题。父、母亲双方因个人缘故离异导致家庭破碎,本就殃及子女,能够共同、轮流抚养子女,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陪伴左右,让其不缺失父爱、母亲,便是最大限度保障了子女的利益,也是尽到身为父母最基本的抚养义务,这也是我个人认为法律规定从“可予准许”到“应予支持”的本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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