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起诉要回孩子,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还可以起诉将孩子要回去吗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还可以起诉将孩子要回去吗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据此,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来要回孩子。
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简而言之,就是对方患有疾病而无力抚养或者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成长不利,就可以等到法院支持。当然年龄大一点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想法。
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后还能要回吗
抚养权给了男方是能要回来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准予变更抚养关系:
1、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好!抚养权是可以要回的,只不过你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因为你必须是有充分的理由,而且还要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实现。所谓的充分理由,指的是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的父亲已经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比如父亲的教育手段不当,严重摧残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导致孩子得了抑郁症,自闭症或者是其他严重后果,再不然就是父亲成了植物人或者因为别的原因已经丧失或者彻底丧失了抚养能力。所谓的法律程序就是你要把这些找到的证据移交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确定了可以把抚养权变更给你的话,孩子的抚养权才能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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