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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7月25日 02:18 6 kk
  1.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2. 离婚补充协议如何备案,比如说到民政局、公证处、法院,加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应
  3. 已经离婚,双方同意更改协议,法律程序怎么走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打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第二,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不代表签了离婚协议就已经离婚了。

第三,我国离婚有且仅有两个途径,一是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二是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所以,签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底一份。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有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才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不仅涉及人身法律关系,例如离婚、子女抚养权,还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来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必然没有生效。那对于财产分割这种不涉及人身属性的内容,是否可以放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法院也是认可这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没有生效的,仍然需要通过离婚诉讼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补充协议如何备案,比如说到民政局、公证处、法院,加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应

公证处不会办理,因为你们在民政局存档的只有前一份,而补充协议民政局应该不会让你们存档,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后面的离婚协议就不管了,只会存档你们离婚时的那一份。

后一份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但并不足以让公证处给你们办理公证,如果你们起诉到法院则可以做为有效力的证据,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已经离婚,双方同意更改协议,法律程序怎么走

更改离婚协议,肯定牵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自觉履行便是,无须走法律程序。

若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或者拟制好新的协议,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既然已经离婚,既然双方同意变更协议,还需走什么法律程序呢?

在双方签订的新协议中注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对离婚协议或对判决书调解书的约定或判定事项予以变更”。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损害他人利益,这样的协议就不违法,只要已离婚的双方不发生矛盾,有谁会知道已离婚的双方会有什么故事呢!如果双方就新协议的履行发生矛盾,那就是又一个新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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