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离婚律师文集文章正文

抚养义务的内容,抚养者与被抚养者的义务权利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7月25日 07:52 4 kk
  1. 抚养者与被抚养者的义务权利
  2. 什么是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抚养者与被抚养者的义务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义务的内容,抚养者与被抚养者的义务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什么是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一般可以认为是两个一个是指经济条件财产方面有能力抚养自己的父母和子女,第二个是指身体。健康方面,身体健康无其他重大疾病。体力上可以承担抚养的义务。不履行抚养义务是指对父母和子女从财产和身体条件上有能力负担。而拒绝负担。既不承担经济上的给予财务上的辅助。也不从行动上给予帮助和赡养。实际上就是相当于遗弃的行为。

标签: 抚养义务权利有哪些 抚养义务权利是什么

离婚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