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孩子归谁抚养,二婚没领结婚证,几年老公去世,有义务赡养他的儿子吗
二婚没领结婚证,几年老公去世,有义务赡养他的儿子吗
赡养父母抚养子女。
对父母才是赡养,对子女是抚养。
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不管你们是头婚二婚还是三婚。你们只是同居关系而已,你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会产生任何义务。
对于男朋友的任何人,你没有任何义务,除非这个人和你有血缘关系,比如是你和男朋友生的子女。
没领证,你们根本不算是二婚,只能算未婚同居关系。你现在男朋友去世,抚养对方孩子的义务肯定是没有的,除非这个孩子是你生的。
排除这种情况,你们双方都没有义务,你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个孩子也没有赡养你的义务。
这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说这个问题。
如果你觉得孩子小,很可怜,你也具有抚养这个孩子的能力,孩子的亲人,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孩子的母亲(或者是孩子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他们同意你来抚养这个孩子,你可以抚养他;具体你要不要办收养,你要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是专业人员,听取专业建议。
有的时候养孩子就是一场赌博。孩子养得好,什么问题都没有,孩子的亲人也不会说什么;孩子养得不好,问题可能就来了,而且孩子的亲人也会说三道四,因为毕竟孩子不是你的亲生。
今天刷抖音刷到一个年轻人邀请村里的老人免费旅游,老人们都很高兴。对于农村里的老人来说,旅游的机会少得可怜,有一个免费的机会,大家都愿意参与。但下面就有网友在评论:万一发生安全问题,老人家的家属肯定会找这个年轻人的麻烦!许多人都很赞同这个观点。
出去玩,发生问题的可能还是有的。尤其是老年人,或者是基础病而不自知的老年人也有,再加上,出去玩,坐车,游玩,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还是有的。我2018年带着二伯母去北京旅游,我还给她买了一个旅游意外险,我还跟妹妹说明了情况。她有糖尿病和高血压,每天都要吃药。出门一周的时间,还是蛮担心的。
你从感情上能割舍,抚养孩子的义务是没有的;如果你们还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务分割,双方能协商一致,尽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只能寻求法律援助了。
老公去世,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
当然不用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妻子对于已经过世丈夫的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男女平等强调了那么多年,一直有人迷之自信,认为妻子对于公婆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那么反过来如果妻子早逝,丈夫对于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估计很多人都会认为没有。为什么到了丧偶的妻子这里,反而就会让人以为有赡养义务呢?有这样想法的人,多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把妻子看成丈夫家的“私产”,而不是独立的“人”。
从法律上讲,绝大多数时候,只有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配偶的义务仅限于协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离婚或者丧偶,婚姻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基于婚姻关系的协助义务自然消失。
别说妻子没有从丈夫处继承遗产,即使妻子继承了所有遗产,侵害了婆婆公婆的遗产继承权,那么公婆也仅有权利要求妻子返还应得的遗产份额,妻子负有返还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所以妻子从法律上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更谈不上,不赡养公婆受到法律制裁。
相信在大多问题上之间问题也是差不多的啊 推己度人 。
你想啊,如果说男方和女方都是独生子女,岳父母,你需不需要养,老婆死了 。
老婆赡养老人孝顺自愿
按咱们这个说法来说,就是说老公死了啊 在法律上人家管不了你 如果老婆愿意赡养,那是她的孝顺 不愿意也强求不了 。
就好像很简单的,你别看啊,每个人说的都挺好听的,哎,这个那个了,其实到自己头上,自己又觉得我不想做,哎,我不想管 对吧,很多理由,条条大路通罗马 。
陌生人,愿你给你的养老,是因为你对他很好
同样这个道理实行于家里人啊,你如果你对他很好的话 那他还不愿意为你养老,那就是个白眼狼啊 。
因为你对她都那么好了,她还不愿意给你养老,还觉得你对她不够好,是不是把你吃了才够呢 。
而且我们现在的法律啊还没有要求到这种地步,需要儿媳去给养老的啊。就说他愿意养是他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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