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在男方名下怎么分,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是不是就没产权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是不是就没产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所以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所以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的是不需要契税等费用,但是登记费、工本费还是需要缴纳的。离婚后房子变更登记到您的名下了,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买卖的时候就不需要经过男方同意了。
既然离婚协议上写了房子归女方那么男方就没有该房子的产权了,不过,女方要及时去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如果,还没有过户之前,男方就有一定的产权的,因为协议也必须要当地公证处公证了才能生效的,如果是口头协议,那就更没有法律效力了
房子在男方父母名下,双方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分得房子吗
你要是能举证你们夫妻是房屋实际所有人,可以启动确权之诉,确认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你离婚可以分走一半。如果你们只是你们还了部分房贷,可以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权,要求分割,此外就不能分割。
对于这个问题,你题目当中已经说了,房子是在男方父母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来进行认定的,也就是说,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会默认房屋的产权就归谁?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这个房屋应该是属于男方父母的,跟你们夫妻双方是没有关系的,所以离婚的时候你们双方都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但是因为你题目当中没有说其他的细节,所以我不清楚这个房屋是不是还另有隐情。
假如房屋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所购买的,只是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登记在了父母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保留相关的证据,也可以争取为房屋的实际产权为你们夫妻双方所有。
或者如果父母能够认可这个房屋,实际是你夫妻双方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如果父母不认可,你们也没有相关的证据,或者也不存在这种特殊情况,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父母的,你们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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