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协议离婚新规,内部离婚协议条件内容
内部离婚协议条件内容
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如果夫妻感情不存在了,维持婚姻关系的纽带随之消失,解除婚姻关系也许是婚姻双方做好的选择,那么怎么样解除婚姻关系呢?
1、离婚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提示:离婚协议的内容与要求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非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程序: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种共识,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以协议为准还是以法规为准
肯定是以法规为准。离婚协议书,主要是针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负债、孩子等等问题做一个协议说明,也包括夫妻间其他需要书面说明的内容,协议内容应该也是基于法规确立的,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
离婚协议书内容偏向于一方是否有效
我认为有效。协议一般是指经过双方同意公同达成的共识,双方共同讨论相关事宜,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双方签字有效。比如现在好多婚姻有一方净身出户,什么都不要把所有东西给对方。这样的偏向就相当的多,只要双方同意一样有效。不存在你多我少公平对待,都取决于双方的协商。比如一对夫妻男方要求离婚,那女方说离婚可以你把房子就给我,小孩也给我外加100万元。如果男方说好,起草协议双方签字一样有效。所以我觉得离婚协议内容偏向于一方同样有效。
协议,协议关键是你们双方是否认可,认可签字那就有法律效应,
偏向哪一方,觉得不合理就拿出来商议,商议不妥上法院。就这么简单,至于偏向哪一方,具不具备法律效应那就看你签字了没有?
有的离婚是净身出户,说公平这也不公平,但是有钱难买我愿意,我就签了。那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应。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不认识字,但对方告诉你的和现在协议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提出意义,即使你签字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上面我只是根据我的法律常识的建议,如果确实自己感觉不公平,那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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