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怎样理解离婚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理解离婚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一、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 1分居不是离婚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再婚三年现已经分居,协议离婚她不分给我婚后财产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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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主要审查如下:感情是否破裂,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债权债务的处理。
那么哪些属于婚前婚后财产呢?
婚后财产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对婚后财产部分进行保全,以防止其转移财产!
祝君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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