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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10月21日 03:36 5 kk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2. 双方同意离婚,一审判离和财产分割,对分割有异议上诉,此时还是夫妻关系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双方已经离婚,女方不负孩子的抚养责任,但还同居在一起,男方出了车祸不幸身亡,车祸所得应该怎样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自打结婚之日起,是受法律保护的,在一方不幸去世的情况下,另一方有遗产的继承权和赔偿款的拥有权。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对车祸死亡者遗产的继承权和赔偿款的拥有权是属于;配偶,子女,父母。

由于女方已经和死亡者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虽然有孩子,仍然同居在一起,在过去我们国家在婚姻上实行的是铭文法和习惯法相并重的原则,把这种同居视为离婚不离家的事实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女方就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权。

20Ol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把这种离婚不离家的行为视为非法同居,同居的家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没有得到法律支持存在的婚姻,女方就丧失了对死者遗产的继承权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权。在你与死者离婚的同时,不抚养孩子,也丧失了对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可由爷爷奶奶承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死者的遗产由孩子和父母平均继承,死亡赔偿金也是由孩子和父母来分割,只不过在未成年孩子抚养费上,和老年人的赡养费上依法计算分割,落实到个人就有谁多谁少的差别。

这和女方又有什么关系,既然已经离婚,那就是形同陌路,毫无瓜葛之人,要说唯一的维系,那就是孩子,可是作为孩子的母亲,她并没有履行自己作为母亲的义务,本来除了前妻这两个字以外,再没有什么关系,而男方的不幸死亡,所得赔偿和这个所谓的前妻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任何权利去分割这笔赔偿款。

真难以想象题主叙述的这个问题是什么逻辑,毫无道理,这笔死亡赔偿款是属于孩子的,也是属于他家人所保管的,就说他们离婚后住在一起,生了二胎,这本身就是不符合婚姻法的,她即使住在一起,法律意义上来说,她没有任何资格分割这笔钱。

或许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毕竟两个孩子有继承这笔遗产的权利,而孩子现在尚未成年,所以说如果孩子由母亲抚养,那么这笔钱很有可能就由这个妻子保管,但是她只是替孩子保管,或者说用来抚养孩子的生活开支,她没有分割这笔钱的权利。

但是如果真的是叙述的这种情况,那么现实中她虽然没有这个软件分割,但是她毕竟有权保管,也实际情况是支配这笔钱的人,看似不公平,可是这毕竟中间牵扯到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作为孩子的母亲,丈夫不在了,她就是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实际抚养人。

即使大家觉得不公平,可能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一切都是围绕孩子为出发点,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只能说由她来支配,如果说她不履行母亲的责任,那么这两个孩子可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说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姑姑来抚养,不管孩子由谁抚养,这笔钱就应该让谁支配。

这是属于孩子的。笔者觉得其他人一概没有权利去分割这笔钱,或许这个时候年龄的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为这笔钱而走法律途径,但是相信法律还是会判给孩子,孩子谁管,钱由谁支配,这应该就是这笔钱的分割。

双方同意离婚,一审判离和财产分割,对分割有异议上诉,此时还是夫妻关系吗

婚姻关系终止,必须是双方在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离婚判决生效,或者男女双方在法院调解下签署民事调解离婚调解书。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依法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未生效,双方婚姻关系未终止。如果,二审法院改判不许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死亡而终止审理,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没有离婚。有一个案例,一审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各得一半,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男子车祸死亡,法院终止案件审理,双方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女方作为男子的妻子,获得了交通意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二审期间,上诉人撤诉,二审法院准予撤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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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祸分成两半 车祸自愿赔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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