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证据,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把感情不和的证据一起上交吗
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把感情不和的证据一起上交吗
离婚都走到起诉这一阶段了,说明是诚心诚意的要分手了吧!在生活中,我看见过很多离婚的人,好像离婚是目前社会最时髦的现象一样,都在你追我赶。有稍好一点的离婚男女哭哭啼啼,好像生离死别似的,别人说哭成这样就不离了吧,离,非离不可,我只是哭我之前的青春都喂了狗了,或者也有哭孩子的,想到孩子以后只有爹没亲妈了或者只有妈没爹了,唉,都是什么事啊!还有的手续没开始办呢就开始你揭我老底我骂你太渣,弄得工作人员出你面干预才能安静那么一会儿。当然离婚都闹到要起诉了,那也就是说火力全开,啥阳光阴暗面都会一一展现在法官的面前,所以说感情不和的证据都是小儿科了,你总要给法官一个理由,要知道你们为什么离婚吧?
还是那句老话,百年有的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还是多方面考虑考虑吧,冲动真的是魔鬼,毕竟它会让你付出承重的代价,特别是有孩子的,可以想象一下没有爸或妈的孩子,一般有爹妈是感觉不到真正没有爹妈的感觉,特别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因为我是过来人,我深有体会,当父母离婚了,对自己的打击,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能知道,什么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种感受。
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才有效果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子女及债务分割达成一致,到民政机关办理即可。而诉讼离婚,如果想判决离婚,法官判断标准主要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更是规定了十几种,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所以要起诉离婚,并最终让法院判决离婚的,最好围绕上述内容准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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