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评论,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增加离婚成本
离婚冷静期制度加大了离婚双方的成本。一方面,双方在离婚冷静期之后还要共同再去一次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另一方面,如果在冷静期期间,其中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坚持离婚的,这时候另一方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周期又比较漫长,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又采取审慎的态度,这对已经签订协议本来可以离婚了,但是另一方又反悔,坚持要离婚的一方来说,成本加大,风险也加大。
2、有一定的风险性
离婚冷静期制度增加了不确定性与风险。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因为双方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在此期间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比如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恶意借债的,明显是对于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侵犯。但是另一方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现在离婚的时候都有冷静期。冷静期,现在规定是一个月,在一个月期间,如果你决定不离婚了,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就当没有这么一回事儿,但是离婚冷静期也是有弊端的。因为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尽快的离婚,有这一个月的时间 ,有可能会产生新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撤回会怎样
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离婚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你们去办理离婚时,会有一段时间离婚冷静期,意思是让你们双方。在这段时间还可以,挽回这段破碎的婚姻,就是防着一时冲动闹离婚的,如果到了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还是不能化解矛盾,还是要离婚,在写好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只能给你们办离婚,如果不能协商双方提出的要求,那只能上法庭,让法庭裁决。
离婚冷静期,是好事还是坏事?值不值得执行
个人觉得可以执行,但是要更细化一些
1.这个针对冲动型离婚是值得的。现在有很多往往是一言不合就离婚的类型,实际上没有多少矛盾,过后也会后悔。如果此时有一个冷静期会给各自一个台阶,各退一步,各自冷静。可以降低离婚率,当然交给离婚率不是最终目的,最终是给双方一个继续走下去的机会。
2、但是这个是针对冲动型离婚的人,对于已经互看生厌,水火不容的是没有效果的。有些离婚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类型,离婚的打算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所以基本不会有什么改变。但是离婚程序无非就是多等几天,也没什么大的影响
3、家暴型离婚。对于这个我感觉应该划分开。如果是家暴,不快速走完手续就会对一方有很大威胁,这个是不值得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对于长期受类似“原生家庭”的伤害到崩溃边缘的人这个也是考虑的因素。这个也建议排在“冷静期”之外。
总之一项措施的不能单一地定义为好与坏,客观存在是多样化的,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会作用最大化。
关于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都要慎重。面对婚姻应该以一个成年人的姿态去面对而不是冲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深思熟虑双方三观是否相符,志趣是否相投,走进婚姻的殿堂,好好珍惜,互相理解包容;如果实在是走不下去,冷静考虑,好聚好散。首先要有明智的人,然后才有明白的事。
作为一名执业11的专职律师我建议还是执行的,当今离婚率持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都是双方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的离婚决定而冷静期能更好的降低因冲动而发生的几率,从而可以更有效的制止一个完整家庭的破碎,减小社会悲剧的发生,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我认为冷静期的到来能有效的破解离婚率高的难题不愧是中国法制的一个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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