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财产保全,离婚是否可以做财产保全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3月21日 07:52 17
kk
离婚是否可以做财产保全
(一)准备起诉材料,提前了解本案管辖法院是否可以接受“一半保一半”的担保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就要寻找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
(二)联系合适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保函时,需要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审核,如果没有问题。申请保全人即可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申请保全人支付费用,担保公司准备“保函”。
(三)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以及财产保全材料,法院审核后并成功立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法院提交《保函》,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也可以随行一起去法院立案,正式立案的同时即刻提交《保函》。
(四)立案庭收到一整套财产保全资料(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等)后移交“业务庭”或者“诉保组”,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保全费缴费通知》,并通知申请保全人支付相关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支付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执行。
(五)执行局自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予以执行。执行局通常是使用发函的方式联系银行、房管局、工商局、证券公司等机构对相应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相关机构完成保全之后会将回函递送回执行局,最终完成所有保全工作。
标签: 离婚案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后离婚能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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